如果有一个关于肋骨的创世故事——好吧,除了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做成的这件事——它会是这样的:第一天,上帝做了排骨;第二天,他做了牛排骨;第三天,他做了羊排骨;第四天到第六天,他把所有的排骨都煮熟了,按这个顺序吃了;第七天,他做了一些Maalox,很快就嚼碎了。
这种神圣的疯狂是有方法的。排骨,嗯,它们是无与伦比的。它们肉多味美,但又小又温和,你不会很快对它们感到厌倦。与此同时,牛排骨用肥嫩的肉击中了你的头部,而且是大量的。它们很好吃,但也很大。还有羊排骨,其他的排骨。它们可能经常被遗忘,迷失在第一天和第二天肋骨投下的巨大阴影中,但它们也有一席之地。它们味重,比猪肉或牛肉更有味道,脂肪含量也很高,但它们个头小,影响并不长。
我觉得它们很好吃。
它们也非常容易烹饪。为了制作这个食谱,我只是用烟熏辣椒粉、红辣椒片、孜然、香菜、茴香和一些糖、盐和胡椒擦了擦我的排骨——严格来说,我用的是羊胸脯肉,但本质上是排骨的一侧。
因为羊排骨富含脂肪和结缔组织,所以和猪肉或牛排骨一样,羊排骨需要煮得足够久才能变嫩。对于这些排骨,我把它们放在低300°F的烤箱里烤一个小时,让它们暖和起来,开始融化脂肪,然后把温度提高到375°F,持续第二个小时,完成它们,让它们的外观变成咝咝的棕色。
排骨放好后,我迅速在烤盘上抹上一些鸡汤,加入全麦芥末和黄油,这就是晚餐。
我的创作足够好,以至于我一时产生了一种神的情结。但是,当我用一只手倒酱汁时,很难拍出一张好照片,我意识到我只是另一只笨手笨脚的哺乳动物。